2022年10月22日,浙江影楓實業有限公司根據年產展示用品50萬個生產線項目(先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影楓實業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制造、加工展示用品、金屬制品、塑料制品等為主的企業,企業利用位于諸暨市璜山鎮開元路17號的現有閑置廠房實施生產,購置沖床、折彎機、剪板機等設備,建成形成年產展示用品50萬個的生產能力。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企業于2019年11月委托浙江瀚邦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浙江影楓實業有限公司年產展示用品50萬個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9年12月6日通過紹興市生態環境局審批,審批文號為:諸環建〔2019〕412號。
本項目于2019年12月份開工建設,2022年7月份竣工并開始調試運行。企業已申領排污許可證,編號91330101751721343Y001Z。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1000萬元,環保投資38萬元。
(四)驗收范圍
因市場原因,項目部分設備尚未實施,已建設部分已配套環保設備并正常運行,本次驗收為先行驗收,本次驗收范圍為環評報告及批復確定的浙江影楓實業有限公司年產展示用品50萬個生產線項目已建設部分的生產能力及配套的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對項目實際建設情況和原審批情況對照,項目性質、建設地點、生產工藝、主要設備及原輔材料等與原審批環評和批復基本一致。其中,項目廠區內平面布置略有變化,未導致環境防護距離范圍變化或新增敏感點。
對項目實際建設情況和原審批情況及《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進行對照:項目無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是員工生活廢水。項目所在地連通市政污水管網,項目廢水經預處理后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三級標準納入市政污水管網,經諸暨市璜山鎮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排放。
(二)廢氣
根據項目實地勘察,項目廢氣主要為焊接煙塵、木工粉塵、噴塑粉塵、固化廢氣、天然氣燃燒廢氣、食堂油煙廢氣,食堂僅供蒸飯使用,本次未監測。
項目焊接煙塵產生量較小,直接無組織排放,加強車間通風換氣。項目在易產生粉塵的部位設置集氣罩,木工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后,由1套中央布袋除塵系統處理后通過25m排氣筒高空排放。項目噴塑粉塵經布袋除塵處理后15m排氣筒高空排放。固化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經低溫等離子+光催化一體機處理裝置處理后通過高度15米的排氣筒排放。天然氣燃燒廢氣經固化廢氣排氣筒排放。
(三)噪聲
經現場調查后,本項目的噪聲主要來自于生產過程中沖床、折彎機、剪板機等各類設備運轉產生的機械噪聲,設備噪聲級約為70-85dB(A)。企業通過以下措施隔音降噪:
①在滿足生產需要的前提下,設備選購時應選用先進的、低噪聲、高效設備。
②合理布局,把生產設備集中在生產車間的中間。
③高噪聲設備安裝減振墊或基礎。
④生產車間安裝雙層隔聲門窗,生產時不打開門窗。
⑤日常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對主要生產設備的傳動裝置做好潤滑,使設備處在最佳工作狀態。
企業經過采取以上措施后,項目營運期噪聲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四)固體廢物
根據項目實地勘察,項目實際產生的固廢主要為金屬角料及屑、廢焊絲、廢木板邊角料、木屑、廢包裝材料、噴塑粉塵收塵、木工粉塵收塵、廢切削液、廢包裝桶及生活垃圾。
企業按規范設置固體廢物貯存場所,妥善處置固體廢棄物,金屬角料及屑、廢焊絲、廢木板邊角料、木屑、廢包裝材料、木工粉塵收塵外售物資回收單位,噴塑粉塵收塵直接回用于生產,廢切削液、廢包裝桶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生活垃圾環衛清運。企業已建設規范化固廢堆放場所,并且設置標識牌。
(五)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1)環境風險防范設施
企業嚴格按照不同原輔料的性質分類貯存,防止原輔料泄漏液進入附近水體或土壤。
廠區內設置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并按照規定做好防雨淋、防滲漏、防流失措施,各類危險廢物平時收集后妥善貯存于危廢貯存場所,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同時,在危險廢物轉移過程中嚴格執行轉移聯單制度,并做好記錄臺賬,防止危險廢物在轉移過程中發生遺失事故。
企業定期對廢氣收集、處理設施進行維護、修理,使其處于正常運轉狀態。
企業配備了必要的消防應急措施,定期對天然氣管道質量、閥門焊接處進行檢查,定期進行天然氣泄露檢測,加強對生產設備的維護、檢修,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2)在線監測裝置
企業已規范化建設廢水、廢氣排放口;無在線監測要求。
(3)其他設施
無。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環保設施處理效率
根據監測結果可知,本項目木加工粉塵處理設施對廢氣中顆粒物的去除效率為84.1%~84.2%。
天然氣廢氣、噴塑固化廢氣處理設施對廢氣中非甲烷總烴的去除效率為94.0%~94.9%。
(二)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2022年7月25日-26日),生活污水排放口中 pH 值、懸浮物、化學需氧量、石油類最大日均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要求。總磷、氨氮最大日均濃度均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標準》 (DB33/887-2013)標準要求。
2.廢氣
有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2022年7月25日-26日),木加工粉塵處理設施出口中顆粒物有組織排放濃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
天然氣廢氣、噴塑固化廢氣處理設施出口中非甲烷總烴、顆粒物有組織排放濃度均符合《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中的表2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標準,SO2有組織排放濃度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規定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NOx有組織排放濃度滿足《諸暨市空氣質量達標進位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諸藍天[2019]1號)中低氮燃燒標準50mg/m3的要求。
噴塑粉塵處理設施出口中顆粒物有組織排放濃度均符合《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中的表2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標準。
無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2022年7月25日-26日),廠界無組織廢氣中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16297-1996 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16297-1996 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和《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中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
企業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濃度值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 (GB37822-2019)中的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3.廠界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2022年7月25日-26日),項目所在地四周廠界晝夜間噪聲監測值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限值。
4.固體廢物
企業按規范設置固體廢物貯存場所,妥善處置固體廢棄物,金屬角料及屑、廢焊絲、廢木板邊角料、木屑、廢包裝材料、木工粉塵收塵外售物資回收單位,噴塑粉塵收塵直接回用于生產,廢切削液、廢包裝桶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生活垃圾環衛清運。
驗收項目固廢處置規范,符合污染控制要求。
6.污染物排放總量
根據(先行)竣工驗收報告,項目實施后企業污染物排放符合批復總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報告,項目正常運行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在環評影響分析范圍內。
六、驗收結論
經檢查,浙江影楓實業有限公司年產展示用品50萬個生產線項目環保手續基本完備,基本執行了“三同時”的要求,主要環保治理設施已基本按照環評及批復的要求落實,廢水、廢氣、噪聲能達標排放,固廢暫存與處置基本規范,驗收資料基本齊全,不存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第八條中所列驗收不合格的情形。浙江影楓實業有限公司年產展示用品50萬個生產線項目基本具備驗收條件,驗收工作組同意通過(先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七、后續要求
1.強化廢氣處理設施運維管理,確保廢氣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按照規范建設危廢貯存場所,完善標識標牌,加強危險廢物貯存、轉移的規范化管理。
2.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要求,進一步完善驗收監測報告內容。
3.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建設單位完善相關竣工環保驗收檔案資料,按要求落實驗收公示及信息平臺申報等相關工作。
八、信息公開
1、公開時間
公示時間: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30日。
2、當地環保部門
紹興市生態環境局諸暨分局 電話:0575-87014492
3、建設單位
浙江影楓實業有限公司 電話:15990199611
4、公開網址
浙江紹興錦鈺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http://www.dm23.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