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5日,紹興美佳熱電有限公司組織召開了其碼頭技改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會議,邀請三位專家成立了驗收工作組(驗收組名單附后),與會代表聽取了驗收監測單位浙江錦鈺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和建設單位關于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報告的匯報,對本項目的環保設施進行了現場檢查,查閱了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監測報告和相關驗收資料,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和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批復的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項目利用企業原有土地及已批的岸線,擴建 1 個 500 噸級渣土泊位,泊位總長 63m,占用岸線長度 63m,采用 2 臺電動挖斗裝卸渣土,設計通過能力為 130 萬噸。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紹興美佳熱電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編制完成了《紹興美佳熱電有限公司碼頭技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紹興市生態環境局于2021年7月30日予以備案(紹市環柯規備(2021)15號)。
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等國家及浙江省有關規定,受紹興美佳熱電有限公司委托,浙江錦鈺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至4月13日對該項目環保設施建設與運行情況進行了現場調查、檢測。建設單位根據現狀結合環評批復、檢測結果編寫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
在驗收監測期間,項目的生產負荷均大于75%,符合竣工驗收的工況要求。
(二)投資
項目實際總投資為28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74.0萬元,占總投資2.6%。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紹興美佳熱電有限公司碼頭技改擴建項目主體工程及配套的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的建設內容與環評備案內容基本一致,無重大變動情形。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1、施工期
①施工場地雨水、泥漿水等需收集沉淀處理,施工車輛、機械設備等沖洗
廢水則經隔油、沉淀等處理;上清液回用于場地抑塵,底層泥漿或泥渣干化后委托外運;嚴禁廢水未經處理直排附近內河。②施工現場加強管理,施工場地盡量保持平整,土石方堆放坡面應平整,施工完成區域應及早植樹種草,以減少施工期水土流失。③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廢料的管理,防止它們成為地面水的二次污染源,建議施工工地周圍設置排水明溝,徑流水經沉淀池沉淀后排放。
1、運營期
企業廠區實行雨污分流。地面沖洗廢水、洗車廢水、地面雨水經收集后匯入場區污水沉淀池進行沉淀,經沉淀后用于場區灑水抑塵,不排放;生活污水經收集處理后納入市政污水管網,送紹興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集中處理。
(二)廢氣
1、施工期
為減少項目施工期揚塵對周圍大氣環境的影響,對照《紹興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等相關要求,建設單位應采取以下防治措施:①制定揚塵污染防治方案和應急預案;②設立信息公示牌,公示舉報電話、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責任人、監管主管部門等信息,鼓勵在線監測數據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③工地周圍設置硬質圍擋措施,場內易揚塵堆放物應在周圍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閉性圍攔,主體在建工程腳手架外側必須使用密目式安全網或更高效的防塵措施進行封閉;④工地出入口及場內主要道路進行硬化處理,工地出入口設置車輛清洗設施以及配套排水、泥漿沉淀設施,運輸車輛經除泥、沖洗干凈后,方可駛出施工工地。施工過程中,禁止使用超標排放的工程車輛和非道路移動機械;⑤開挖、拆除等工程作業時,應采取灑水、噴霧等抑塵措施;⑥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等堆放物 48 小時內未能及時清運的,應采用密閉式防塵網遮蓋等防塵措施;⑦項目竣工前,應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積土、堆放物。
2、運營期
(1)車輛運輸揚塵
①加強運輸車輛管理,進出車輛需加蓋篷布,減少無組織揚塵產生;②場區已設置洗車池,進出車輛通過噴淋清洗,減少揚塵產生;③進出場區道路一側設置噴霧裝置,減少車輛運輸揚塵;④場區道路定期進行灑水,清掃,減少揚塵產生。
(2)碼頭裝卸揚塵
①裝卸區配備移動式霧炮機,渣土裝卸時開啟,減少裝卸揚塵的產生;②廠界設置防塵網,配備噴霧裝置,減少揚塵對外環境的影響。
(三)噪聲
1、施工期
①加強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禁止夜間施工; ②盡量使用低噪聲設備,采用先進的施工工藝; ③采用商品混凝土,減少混凝土攪拌時產生噪聲;④施工期間要加強施工隊伍的管理,文明施工。
2、運營期
合理安排裝卸時間;加強船舶、固定式起重機的日常檢修,加強綠化,提高
綠化率,形成自然隔聲屏障。
(四)固廢
1、施工期
施工期建筑垃圾(渣土)應委托有資質的企業及時清運處置,不得隨意傾倒。施工時要與市政部門處理好排水關系,嚴格禁止建筑泥漿直接排入下水道和附近河道。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必須設置臨時收集點避雨堆放或送至附近的垃圾收集點,由當地環衛部門及時清運,不得隨意丟棄。
2、運行期
項目產生的沉淀池污泥作為渣土外運處置。船舶含油污水作為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置。
(五)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1、施工期
為減緩施工占地等可能引起的水土流失等生態影響,要求采取以下措施:場地內設置雨水溝、臨時排水溝等排水措施,避免場地及周邊山體雨水無組織漫流;施工場地做好植被綠化、護坡工程,建筑垃圾及物料等堆場設臨時圍擋。總之,施工期的環境影響基本上屬于暫時性影響,只要施工單位能夠落實上述環保措施,文明施工,其對環境的影響可以控制在允許的范圍內。
3、運營期
本項目所在河流屬杭甬運河,本項目為順岸建設,無樁基,占用水域較小,項目廢水經收集處理后全部納管排放,不排入河道。
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1)環保組織機構及環境管理規章制度的建立執行情況
企業已制訂有《環保監測管理制度》、《環境保護監督制度》、《危險廢物管理制度》等環保管理相關的規章制度,成立了較為完善的環境管理組織機構,由專人對環保工作負責。
(2)環境風險防范設施。廠區相關區域已做防滲防漏措施,預防產生對地下水、土壤的污染。企業正在修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四、污染物排放情況
(一)廢水
生活污水納管口pH值、懸浮物、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排放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中表4,三級標準;其中氨氮、總磷的排放濃度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標準》(DB33/887-2013)中排放限值;總氮的排放濃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2015)中的排放限值。
(二)廢氣
項目上風向1個點和下風向3個點的無組織廢氣顆粒物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三)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四面晝夜間噪聲排放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中3類標準。
(四)固廢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船舶含油污水。項目將設置 1 間約 10m2 危險廢物室內堆場,2 個集中式生活垃圾收集點。
項目產生的沉淀池污泥作為渣土外運處置。船舶含油污水作為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置。固廢產生量與環評估算之內,其處置規范,基本符合污染控制要求。
(五)總量控制
1、水污染物總量:
據企業估算本項年廢水產生量為500噸/年,故化學需氧量納管量為0.12噸/年、氨氮納管量為0.009噸/年、總氮納管量為0.011噸/年,滿足環評審批總量控制建議要求。
2、大氣污染物
根據環評報告,本項目廢氣總量以無組織形式預測,檢測結果表明廠界無組織廢氣顆粒物監測結果滿足標準限值要求,故也能達到環評報告總量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項目實施了環評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設期和試運行期間沒有相關環境影響的投訴。根據現場檢查和監測結果判斷,項目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六、驗收結論
根據紹興美佳熱電有限公司碼頭技改擴建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結果,該項目在實施過程及試運行中,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較好地落實了環評報告表中要求的環保設施與措施,正常運行情況下,廢氣、廢水、噪聲滿足相關標準的要求達標排放,固廢處置規范符合污染控制要求,污染物排放總量符合環評要求,該項目基本符合環保驗收條件,經驗收組認真討論,同意該項目通過竣工環保驗收。
七、整改和后續要求
(1)按《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要求進一步完善監測報告的編制,及時向社會公開項目竣驗收信息。
(2)完善各項環保管理制度,完善污染防治設施的操作規程并上墻。完善廢水處理運行臺帳。
(3)加強對生產廢水處理的運行管理,確保生產廢水全部回用于生產。
(4)應定期做好項目工作場地的沖洗和清掃,進一步減少無組織粉塵的排放。
(5)加強固廢分類收集處理,危險廢物暫存時應密封;完善危險廢物臺帳,并及時委托清運處置,預防固廢發生二次污染。
(6)對各類環保管理制度應上墻。落實風險防范措施和企業自行監測工作。
八、驗收組人員信息
參加驗收的單位和人員信息詳見會議簽到單。
九、信息公開
1. 公開時間
公示時間:2022年4月25日--2022年5月25日。
2. 當地環保部門
紹興市柯橋區環境保護局 電話:0575-85665232
3. 建設單位
紹興美佳熱電有限公司 電話:13065580766
4. 公開網址
浙江錦鈺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http://www.dm23.cc/
紹興美佳熱電有限公司驗收工作組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