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元集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張覆銅板生產線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公開說明
2021年12月18日,浙江元集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據《浙江元集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張覆銅板生產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元集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22日,企業位于陶朱街道建興路1號,是一家從事覆銅板生產銷售的企業。企業現有生產線具備年產286萬平方米(計220萬張)集成電路專用覆銅板的生產能力,現有項目環評手續由浙江恒譽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辦理,項目名稱為浙江恒譽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集成電路專用覆銅板生產線(環評批文:諸環建[2011]176號),原諸暨市環保局同意該項目由浙江元集新材料有限公司實施,并于2012年通過了原諸暨市環保局驗收(驗收文號:諸環建認[2012]1-118號)。
現浙江元集新材料有限公司利用現有廠房,采用先進技術,購置自動回轉線、真空壓機等國產設備,實施浙江元集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張覆銅板生產線項目,建成后全廠具備年產420萬張覆銅板的生產能力。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時代盛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編制完成了《浙江元集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張覆銅板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紹興市生態環境局于2021年8月6日予以批復(諸環建〔2021〕236號)。
本項目于2021年8月份開工建設,2021年11月份竣工并開始調試運行。企業已申領排污許可證,編號913306817976468870001Q。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44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16萬元。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環評報告及批復確定的浙江元集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張覆銅板生產線項目的生產能力及配套的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對項目實際建設情況和原審批情況對照,項目性質、建設地點、生產工藝、主要設備及原輔材料等與原審批環評和批復基本一致。
對項目實際建設情況和原審批情況及《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進行對照,項目無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清洗廢水經沉淀后與經隔油池、化糞池預處理后的生活污水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其中氨氮、總磷執行浙江省地方標準《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排放限值要求)后一并納入污水管網。
(二)廢氣
本項目營運期產生的廢氣污染物主要包括混膠、上膠、烘干、壓合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投料粉塵;燃氣鍋爐廢氣。
混膠過程中會有DMF、丙酮廢氣產生,高剪釜上方設置集氣罩集氣,其余混合釜均為密閉對其法蘭口通過集氣管道集氣,兩股廢氣均接入現有焚燒爐焚燒處理后,由現有排氣筒高空排放。
上膠、烘干廢氣經收集后引入二塔多效梯級吸收工藝廢氣處理裝置處理后高空排放。
企業燃氣鍋爐配備低氮燃燒器,尾氣高空排放。
熱壓廢氣無組織排放,要求企業加強車間通排風。
項目投料設備配備吸風機負壓吸粉,極少量粉塵無組織排放。
(三)噪聲
項目營運期主要噪聲源為生產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企業采用以下方式降噪:企業設備盡量布置在生產廠房內,并加強設備的日常維護,降低機械設備運轉時部件間的摩擦,避免非正常生產噪聲的產生;合理安排各類機械設備的作業時間。
(四)固廢
企業按規范設置固體廢物貯存場所,妥善處置固體廢棄物,廢半固化片、廢銅箔邊角料、廢包裝材料、廢離型膜、廢牛皮紙外售綜合利用,包裝內膽、濾渣、吸收塔回收液、廢導熱油、廢雙氧水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生活垃圾環衛清運。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浙江元集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張覆銅板生產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如下。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2021年11月23日-24日),生活污水納管口中pH值、懸浮物、化學需氧量、石油類最大日均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要求。總磷、氨氮最大日均濃度均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標準》(DB33/887-2013)標準要求。
(2)廢氣
有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2021年11月23日-24日),上膠、烘干廢氣處理裝置出口中丙酮、DMF有組織排放濃度、排放速率符合美國環保局推薦的“多介質環境目標值(Multimedia Environmental Goals,MEG)及計算標準。
混膠廢氣處理設施出口中丙酮、DMF有組織排放濃度、排放速率符合美國環保局推薦的“多介質環境目標值(Multimedia Environmental Goals,MEG)及計算標準和《涂料、油墨及膠粘劑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7824-2019)中表2中相關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有組織排放濃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相應標準。
天然氣燃氣鍋爐廢氣排氣筒出口中顆粒物、SO2有組織排放濃度符合《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表3(燃氣鍋爐)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NOx有組織排放濃度符合浙江省生態環境廳2019年9月發布的《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工作技術指南(試行)》中新建天然氣鍋爐鼓勵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穩定在30mg/m3以下的要求。
無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2021年11月23日-24日),廠界無組織廢氣中顆粒物、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DMF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計算標準,臭氣濃度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
車間門口非甲烷總烴監控點處1h平均濃度值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 (GB37822-2019)附錄A中的特別排放限值。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2021年11月23日-24日),項目四周廠界晝間噪聲監測值滿足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3類標準。
(4)固廢
企業按規范設置固體廢物貯存場所,妥善處置固體廢棄物,廢半固化片、廢銅箔邊角料、廢包裝材料、廢離型膜、廢牛皮紙外售綜合利用,包裝內膽、濾渣、吸收塔回收液、廢導熱油、廢雙氧水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生活垃圾環衛清運。
(5)總量控制
根據竣工驗收報告,項目實施后部分工序在不超過限定的年總生產時間情況下,全廠污染物排放符合批復總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報告,項目正常運行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在環評影響分析范圍內。
六、驗收結論
經檢查,浙江元集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張覆銅板生產線項目環保手續完備,基本執行了“三同時”的要求,主要環保治理設施已基本按照環評及批復的要求落實,廢水、廢氣、噪聲能達標排放,固廢暫存與處置基本規范,驗收資料基本齊全。浙江元集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張覆銅板生產線項目基本具備驗收條件,驗收工作組同意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七、后續要求
1.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要求,進一步完善驗收監測報告內容。定期規范廢氣處理設備維護,確保廢氣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建設單位完善“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等竣工環保驗收檔案資料,按要求落實驗收公示及信息平臺申報等相關工作。
八、信息公開
1、公開時間
公示時間:2021年12月19日---2022年1月18日。
2、當地環保部門
紹興市生態環境局諸暨分局 電話:0575-87014492
3、建設單位
浙江元集新材料有限公司 電話:18368518866
4、公開網址
浙江錦鈺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http://www.dm23.cc/